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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制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3日 石家庄交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四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档案馆、南宁市图书馆向社会全文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法制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0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较好完成了我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达到既定目标。现将我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突出重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办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办党组书记、主任范卫东负总责,由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石武具体抓,由综合科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重点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建设“南宁政府法制网”门户网站,按期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加大对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体系健全,顺利完成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领导机构健全,有“两公开”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二是明确了综合科及行政复议应诉科5名人员具体负责“两公开”工作;三是经费有保障,拨出专项经费保障“两公开”的宣传板报出版、材料印制等,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齐全,场地环境良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我办开展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为加强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保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等九项“两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职责分工明确,行政复议应诉科主要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余“两公开”事项均为综合科负责;三是资料齐备,程序规范,有专门文件盒和文件柜保存“两公开”的日常工作资料,并按照特定的流程发布、存档。信息管理人员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一年来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工作,开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南宁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0条,每月1-15日将上月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版本送市政务办。二是根据自治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要求,我办加强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2013年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更新了信息目录30条。三是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办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并负责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四是行政复议应诉科按规定召开有关“两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五是在“两公开”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办理方面,我办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保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在审查市政府受理的有关“两公开”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办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帮助其分清哪些事项可以公开,哪些事项可以依申请公开,并帮助相关部门修改行政复议答复书,同时主动联系行政复议申请人,宣传“两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最终相关部门提供了申请人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使当事人满意。六是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全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加强南宁政府法制网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今年我办的政府政务信息二级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截止至2013年12月份,我办网站信息更新量达1014条,充分发挥了网站功能,起到了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加大法制宣传的作用。
一是“南宁政府法制网”的工作动态栏目向公众传递及时准确的政府法制工作信息,首页的图片新闻栏目图文并茂,加深了市民对我办工作的了解,便于公众监督。二是今年我办在网站上公布了《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三件市政府规章,公布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南宁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同时在网上将《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关于公开征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系列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等公开向公民、法人征询意见和建议,加强了社会热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了立法的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立法。
五、积极探索“两公开”工作新思路
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能,认真办理与政务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013年,我办代市政府办理与政务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9件,涉及城市规划、国土、住房这三个方面。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审理办结7件;2013年,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与的由自治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涉及“两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5件,我办积极指导相关部门拟写并代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2013年,市政府作为被告参加“两公开”方面的行政应诉案件5件,我办积极协助、指导市政府部门做好答辩应诉工作。二是积极主动将我办在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考评中收集到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听证论证的全套材料报送市政务办,供市政府办迎接自治区2013年“两公开”年度考评使用,主动为市政府办收集迎接自治区考评资料提供便利;三是积极参加市政府或市政务办召开的有关国土、商务等领域的会议,应相关部门的邀请指导该部门理解和运用依申请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对市政府转来的有关住房等方面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四是积极与市政务办牵头组织各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集中审核结果汇总表》和《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集中审核结果汇总表》进行研究,提出了50条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法制办、市政务办的名义向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政务办报送《关于对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审核结果的意见》。五是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执法相对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的案件共10件。高度重视对自治区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调查处理。年内,调查处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内容涉及房屋拆迁、房产证办理、移民安置、车辆营运、城管执法等问题。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督促相关部门按照监督程序的要求依法调查处理,并跟踪了解处理结果。对执法相对人反映的不属于监督范围的事项,告知其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年内,我办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务办的联系,按时送交主动公开的相关材料和年度考核材料。5月份和12月份,我办按要求参加了市政务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并于5月份按区、市政务办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到民族广场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较好地完成年度“两公开”各项工作事项。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办业务繁重,至今没有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限制。我们将在2014年工作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继续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2014年,我办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加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参加市政务办组织的培训,举办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办“两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落实“两公开”工作经费,为“两公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落实“两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全办人员深入学习我办“两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重点学习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同时在“两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每月按时向市政务办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并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办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主动公开信息。
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办转办的有关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法律审查工作,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扎实做好“两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办理市政府有关“两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相关部门拟写“两公开”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做好市本级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统计工作。
扎实做好立法项目的听证、论证工作。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做好“两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日常工作中办理“两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及立法听证、论证的工作情况形成信息报送市政务办,以便市政务办掌握工作信息。
扎实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收集工作。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要求,及时收集201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全套材料。
扎实做好“两公开”材料收集、归档及送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归档“两公开”工作材料,年终主动向市政务办提供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听证会、“两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的材料,为市政务办整理迎接全区“两公开”年度考核提供资料。
按时完成“两公开”年度总结报告工作。按市政务办要求,按时完成2014年度“两公开”工